晚上,聽了一個故事。

某個學校貌美如花的女同學,在暑假結束前三天,她跑了好幾間藥局,買了好幾十顆安眠藥。靜靜服下或是在痛苦煎熬中吃下,我們不知道。
為什麼吃藥呢?她在前一個月跟男友分手,原因是分手的前男友嗎?

女同學喜歡男生,更喜歡女生。
她在高中時就跟一位女生交往,得到許多快樂,也得到痛苦。
她的她不斷的劈腿,她曾經割腕,曾經試過一些自我毀滅的方法,但都被發現而獲救,她得了憂鬱症。
太長的暑假,帶來太多寂寞,這次她試著吃藥來結束痛苦。

吃安眠藥通常不會有事,除非被遺忘太久。
她吃藥的第二天,前男友曾經來探望,但門窗閉鎖,燈開著。
前男友敲門沒有回應後,黯然離去。

第三天,當母親電話找不到女兒。請同學去探視,找房東打開房門,她已經躺在地上三天了。

昏迷指數三,可能藥物中毒,就算救活,也很可能成為植物人。

情字這條路,何其傷人何其苦。

以上,純屬虛構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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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麥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