掉東掉西是自小就有的習慣。
 
    掉了太多也就成了習慣,甚至因為掉東西受過處份。在學生時代掉過兩次「軍人身份證」,那是很嚴重的狀況,掉軍人身份證,會被禁足一個月,外加薪水要等到補發證件下來才會領到。你問我為什麼會掉,因為我記性不好,所以常常忘記東西掉在那裏。

    當了軍官以後,又掉了兩次軍人身份證,遺失一次申誡兩次,軍旅生涯受到的處份申誡四次,都是因為掉軍人身份證造成。有一次掉的證件,事隔一年後被拾獲記回,但寄回來的證件只能紀念,被處份也沒法子挽回。

    除了掉證件,還掉過兩個手表、三個皮夾、衣服,有一陣子咪咪買了一個有鍊子的皮夾給我,出門就要把皮夾跟衣服扣在一起,這樣子就不會遺忘。笑說我的小弟弟還好是連在身上,不然可能早就掉了。

    掉錢也習慣了,曾經領了錢,但忘了把錢從提款機拿走,等走了半天,才想到我領的錢還在自動提款機裏頭。還好去跟郵局要,還把錢要回來。也曾經在床墊下發現放到已經被遺忘的錢,就成了意外之喜。

    因為生命中該記取的事物太多,所以不停不停遺忘,有些人、有些事、有些物品,曾經記憶深刻,曾經很重要,但在不知不覺間被遺忘。如果時間夠久,一切都會被遺忘。當你不經意或努力在遺忘,同時也被遺忘。

    這一長段的字,好像在為自己的健忘開脫,在為常常掉東西自我解釋。還好在公事上不太犯健忘的錯而造成別人困擾,還好不停不停遺忘,讓不愉快的事都忘卻,讓美好留存久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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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麥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