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然想起一個人,但我已經忘掉是那一個人。

曾經在聊天室有過小小言語衝突,對方很生氣的罵了我幾句,滿頭霧水的我,根本不知道是那一句話惹了人生氣。但讓人生氣,自己也會有不舒服的感覺。

後來,我寫了電子郵件清楚說明了自己的感受,對方也向我道歉,可能是我某一句無心的言語,重重的踩了對方的雷。

就算是談開了,但曾經有過對立的情緒,很自然就會避開對方的雷區,可能不自覺的就自然疏離,遠離icq年代,我居然忘了曾經交談過的某一個人。因為換了不同的即時通訊軟體,從此消失在彼此生命,然後就幾乎忘記,曾經聊天很多次的某一個人。

然後,多年之後,隱隱約約的回憶裏,這件往事若有似無的存在,不記得是不是真的發生過,這樣的一段過去。

我一直都是個容易惹人生氣的人,一直都處於狀況外,不管有意或無意,在到處點火後,我還是若無事然的裝著可愛的樣子。

人,為什麼容易生氣,容易被激怒呢?
我是不是故意要惹人生氣?
我該好好思考這個問題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李麥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