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十點,學生來詢問有無拾獲手機。疑係遭人竊取,告知可調閱校內監視影帶,但手機不易查對。

 

早上十一點,學生來詢問受傷急難慰助處理程序。

 

早上十一點,某系導師來電,男學生消失兩日,家長已報失蹤人口,詢問家長連絡電話。

 

中午吃飯,下午連續四節課。

 

下午五點,導師及學生家長至辦公室,請求提供協助,希望能調閱火車站錄影帶,以瞭解學生可能去向,代撥電話至火車站,家長及導師前往火車站。

 

晚上六點,學生於圖書館拾獲女同學身份證,交來辦公室,為善不欲人知,未留下姓名。

 

晚上八點,學生打電話來,於公車轉運站前發生車禍,前往查看。學生輕微擦傷,詢問受傷學生狀況如何,學生說:「已將車輛移開,肇事者留下電話並承諾將負起責任。」告知正常程序應報警,口頭承諾並不可靠,就算是教官的口頭承諾亦不可靠。但報警與否,請學生自行決定。

 

晚上十點,水池旁學生約二十餘名,可能是社團辦活動,不斷傳出女生笑聲、尖叫聲,真是活力充沛的大學生。可惜精神體力都在晚上耗盡,白天上課往往電池沒電,趴在桌上呼呼大睡。

 

晚上十點半,學生跑來詢問老師電話,因為辦理轉系最後一天。代撥打系主任電話,無人接聽,請學生明日再自行找老師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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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麥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