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一直想吃烤牡蠣,今天終於去了「鴛鴦大道」。

    其實也沒有什麼慶祝的理由,如果說要找個理由,應該是主管同意了我的請調。之前兩年,前任主管,對於我的請調都置之不理,連給我一個不同意的理由都沒有。以至於,原本就應該可以申請調職的基本人權,變成遙不可及。
    
    新主管到任後,對大家說:「如果有人想要離開,我不會硬要把人留下來。」
    當新主管找我談話時,我對他說:「我想離開的心態,跟兩年前您想要離開的心態是一樣的。」
    所以,比較有人性的新主管,蓋章同意了我的請調。
    至於,比較沒人性的前主管,據說十月份要重返這間學校,他謀到了一個很涼快的職缺。

    雖然,請調申請只是主管蓋章,能踏出校門。其它單位未必會同意,未必會選上我。但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,被關上很久的門,突然開了一扇窗,能看到藍藍天空,能聞到自由空氣。

    也許是被關太久了,僅僅只是遇到了講道理的主管,居然變成了值得慶祝的可喜之事,能不能調職成功,還是未知之數。等十月份,還會有破壞兵回來搞破壞呢。

  但能說什麼呢?被喜歡,或是被不喜歡,都是很自然的事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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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麥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