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位同事,自從上回有點爭執後,就再也不理他。能讓我不想理的人也不容易,不過不理他的是辦公室所有人,不只我一個。反正我也不會找他換班,或是有求於他,兩不相干,天下太平。
但工作上難免還是有交集。
今天他拿一張校外服務交通費的單子要我簽收,對我說:『因為你沒把校外服務的表單給我,我只查出你有兩件,如果有誤,我下學期再補給你。』我蓋了章。但是越想越不對,我校外服務沒那麼少吧。
還好網路系統是不會騙人的,我上資訊服務系統,上學期我有六件。把表單印出來,再跟我放在「學生校外服務簿」中的表單對照,是六件沒錯。
我就把六件表單放在這位先生的桌上,說上學期是六件,並且我每一件完成後的表單都放在本子裏。(這句是重覆上學期上一次的對話,他並沒聽進去我半年前講過同樣的話。)
接著他說:「我在下學期再補給你。」下學期應該是指半年後,半年後我還在這學校嗎?半年後這位先生還穩穩的當太平官嗎?我疑惑著,可以立即改正的事,為什麼要拖到半年後?從學校資訊系統就可以清楚查出誰執行校外服務工作幾件,為什麼發錢的人數據全然不對,是漫不經心還是瀆職呢?

管每月值勤費的學長,每個月會拿值勤後的統計表讓每個人看,簽章確認無誤再申請經費發放,這樣大家都不會有疑問。這位發校外服務費用的先生,看別人怎麼做也不學,就隨隨便便亂發,就算計算錯誤,口頭支票可以開到半年後。這真是我不能理解的神人境界。
回想一年半前執行學校交通大執法站崗工作,過了一年後,學生的工讀金早領到,行政人員早已調整休假補休,同事們有的調職有的退伍,同仁們忍不住在會議中提出質疑,他老兄說他會去查詢後再給大家一個答覆,之後就不了了之。對於說話無誠信可言的人,我們還能拿他怎麼辦。所以他的半年後支票,也很可能是芭樂票。
女王聽了大怒,說為什麼要拖到半年後,馬上要他算清楚。
我說:我們要當個有大氣的人,怎麼可以為了點小錢計較,不過我會把經過記下來。當我要離開時,會算清楚的。

遇到爛同事是好福氣,因為可以學到更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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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麥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