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開始,是美式足球的練球場景,短短的幾行文字便讓讀者切身感受到主角傑瑞的身體各處因撞擊、撲倒、被其他球員包抄所產生的灼燙、劇痛與極度的不適。傑瑞,是「三位一體」天主教高中的新生,剛申請加入美式足球隊。他並不特別的強悍,但在球場上摔得鼻青臉腫弄得全身都是傷,至少讓他覺得自己「畢竟仍歸屬於某個東西」。 http://post.books.com.tw/bookpost/blog/1115.htm 

兒子的遭遇成為「巧克力戰爭」一書的濫觴,羅勃寇米耶在書中提到了青少年次文化與校園暴力等問題,而故事的最後並不如大眾小說的「快樂結局」,壞人依舊逍遙法外,結局雖然殘忍、血淋淋,但卻真實的指出現實之中的確實如此。其震撼性的內容,挑戰了教育體制及宗教等禁忌議題,而成為美國保守團體的抵制的對象,一直至2004年仍是年度查禁第一名的書。 http://castnet.nctu.edu.tw/view.htm?ar_pk=731
 

正義在那裡?
 
人世間常常是善惡並存,是非不明,權力決定對錯,要問真正的正義在那裡,可能連上帝也會嘆息。 小說談的是校園文化、青少年霸凌、同儕壓力,學生該去賣巧克力,來滿足校方的需求嗎?自由被壓制,當舉起「大義」之名,人性就消失。群體可能產生瘋狂的作為,正義也隨之消失。 

這本書讓我想起在國小四年級,莫名其妙挨了某位老師的一巴掌, 那位 老師錯認了排路隊集合時吵鬧的五年級是我,我被打了,真正吵鬧的小孩卻沒事。會有人跳出來說:「老師你打錯人了!吵鬧的是別人。」當然沒有,如果有正義的小朋友出來說老師錯了,老師會認錯嗎? 

讀大學時,我們四年選了三次莒光連隊。選莒光連隊要花很多時間做一些無趣的事,練習莒拳、鎮暴操、戰鬥演練,我的大學生活真是充實啊。四年級時終於選上莒光連隊,滿足了那位連長的虛榮。我記得連長被叫「陀螺」,因為他一天到晚轉啊轉。連長要辦個慶功宴,利用假日,要每個學生交錢來聚餐,顯現「團結」跟「向心」。四年級的我已經知道反抗不合理的要求,成了全連一百多位學生中,少數表態不願意參加聚餐的人。 

在月考前的夜裡,我被輔導長叫去約談,大意是要參加活動,講了兩個小時,我說:「如果連長說這個活動是『命令』,那我就會遵照命令去照。」要學生交錢聚餐,這當然不是命令。最後,受不了疲勞轟炸的我說:「我願意交錢,但去不去是另外一回事。」

 我最後還是沒有去參加聚餐,成了連長的眼中釘,破壞團結的壞份子。

但是,團結是要靠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才能顯現出來的嗎? 或許外表溫和柔軟的我,骨子裡始終有著不同的聲音。

 看完「巧克力戰爭」,讓我回想起在校園中遇過的一些衝擊、磨難,類似的不合理狀況,在現在校園中還是層出不窮,也許現在的我會比較懂得如何生存與應對,因為正義一不小心就失焦、消失掉。但成為師長的我,更要小心,不要成為加害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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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麥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