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怒氣沖天的媽媽來電話。 

    她已經跟前一位教官抱怨了半小時,說生輔組寄了家長聯繫函,要學生注意校外打工安全,但去年暑假,系上介紹她小孩去打工,結果打工一個月,沒領到薪水….,要我們負起責任。 

    問了半天卻始終不肯說她小孩是誰,怕小孩在申訴後被報復。但因為教官就代表學校,所以就不停要我們負起責任,不然就是推卸責任。 

    可能昨晚值班太累,聽了半天沒有重點的投訴,家長也不說清楚訴求,暈頭轉向一時手滑,不小心我又掛斷了電話。(*_*|||) 

    看來我要做好功德,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。如果說顧客的一句話就是來自神的一句話,那我們真的是客服部門嗎? 

    到底要有多大的能力,才能解決所有不可思議的問題? 

    並且,該負起多大的責任,才是盡好自己的本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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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李麥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